close

傾聽

2010-04-01 中國時報 【謝國榮】

     一位博士生被控連續虐貓致死案,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《動物保護法》,判處他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重判原因之一是當事人不願認錯與悔改。台灣每年都傳出虐待動物致死案例,本案應具有嚴肅思考與教育的意義。

     一九九六年筆者在英國求學,一位英國友人全家要遷往挪威,臨行前小孩所飼養的兩隻貓咪,無法帶走。當天由當地英國一位專責保護動物的公務員,將其兩隻貓咪,親自送至兩位領養的家庭,對貓咪呵護備至,讓我印象深刻。同年,英國某大學校園發生另一起案例,一位台灣的留學生在校園活捉一隻野生的鴨子,在宿舍烹煮來吃,被學校查獲,觸犯英國保護野生動物的法律,後被驅逐出境,遣返台灣。

     依據「美國法律保護動物基金會」的一項調查顯示,美國最近十年動物被虐待或因而致死的案件,有高達三○%的案例是因為人類的忽略動物所造成。美國與加拿大保護動物的法律規定,對於人所飼養的動物必須要提供最基本的照顧,包含:水、食物、居所及獸醫等。如果動物遭棄養、虐待或因而致死,也將受到法律的制裁。美國聯邦法律《動物福利法》甚至規定,運輸動物也要有基本的交通設施與對待,將動物的基本「生命權」提升到「福利權」。

     幾年前澳洲乾旱,森林裡的無尾熊跑到人居住的社區去找水喝,當地居民協力提供飲水餵食無尾熊,成為國際頭條新聞之一。特別是在全球氣候極端化的時代,人類更應要珍惜與學習如何與動植物一起生活在一個地球上,所以愛護地球、愛護環境與愛護動物幾乎是畫成等號,也變成普世的價值,當然愛護動物也不應區分學歷高低。

     令人感歎的是,這個案子的當事人是博士生,所有「博士」的英文頭銜都是philosophy (Ph.D),是源自於希臘文philosophia,其原意為「智慧的愛」,又稱「大智慧」。具有碩博士頭銜的人,都應回應社會對於受過高等教育者的期許,成為有智慧與有大愛的知識分子,並成為社會的楷模與進步的動力。

     台灣高等教育近幾年來急速擴張的結果,導致台灣碩博士滿街跑,高學歷高失業的問題,加上社會只重視升學與考試,忽略年輕學子的生命與品德教育,所以學生們常只知功利,不重視對社會的服務與責任,更不知對生命與動物尊重與保護的重要性。台灣從小學到大學都有開設:倫理道德、公民教育、生命教育、博雅教育等課程,但大多只重視講授或考試,缺少實踐。

     哈佛大學的教育目標之一是培育學生具有倫理道德的素養及判斷力,一九八六年哈佛大學創設「艾德蒙.莎法拉倫理中心」,推動哈佛大學全校相關倫理的教學與研究。倫理的課程涵蓋所有九大學院及各系所,包含碩、博生班,影響學生很深遠。哈佛大學的做法是不是也能給我們一些啟示?

(作者為高苑科技大學經管所助理教授)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ifemirr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