傾聽

2010-04-01 中國時報 【謝國榮】

     一位博士生被控連續虐貓致死案,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《動物保護法》,判處他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重判原因之一是當事人不願認錯與悔改。台灣每年都傳出虐待動物致死案例,本案應具有嚴肅思考與教育的意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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